东方集团(600811):东方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5月 30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人,实际参会董事 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2)。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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