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ST佳沃(300268):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担保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8:55:41 中财网
原标题:ST佳沃: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接受担保的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 3月 11日,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沃食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日常授信融资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对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担保;同时接受控股股东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集团”)为公司 2024年度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的担保,以上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4年 4月 2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前上述额度已使用 419,484美元,根据本公告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美元对人民币 7.1097元计算,为 298.24万元人民币,额度余额 449,701.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 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031)。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星”)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024年6月5日,佳沃集团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本金、相应的利息及后续如发生违约应付的费用之和。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9月14日
2.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双元路中段
3.法定代表人:唐寅
4.注册资本:7,266.7004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5%股权,自然人张志刚、韩明、高淑珍分别持有22.5%、16.875%、5.625%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国星资产总额52,989.34万元,负债总额11,482.74万元,净资产41,506.6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7,163.87万元,利润总额9,523.50万元,净利润9,764.14万元。

8.青岛国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保证人):佳沃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为了确保乙方与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债务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一)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4年 6月5日至 2026年 5月 10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期间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662,043.54万元,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09,295.0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1,814.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7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青岛国星股东会决议;
2.佳沃集团《最高额保证合同》。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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