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9:31:03 中财网
原标题: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6月 2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 1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6月 21日
至 2024年 6月 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 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 (3)人
2.01《关于选举周俊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卢家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周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 事(3)人
3.01《关于选举于清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聂新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张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 (2)人
4.01《关于选举杜义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黄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 6月 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4年 6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499利元亨2024/6/1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4年 6月 19日 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1107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振容、陈丽凡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5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21日召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21日召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周俊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卢家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周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于清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聂新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张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杜义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黄永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名,董事候选人有 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名,董事候选人有 6名;应选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名;应选监事 2名,监事候选人有 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票为限,对议案 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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