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00266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20:10:55 中财网
原标题:茂硕电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6,626,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35,662,601.9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6,626,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47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8*****746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08*****944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0*****039顾永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松白路1061号茂硕科技园
3、咨询联系人:朱瑶瑶
4、咨询电话:0755-27659888
5、传真号码:0755-27659888
七、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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