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002657):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037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 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工作,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上市日为2023年9月19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解除或终止、或期满未续约的,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 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037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7,037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4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8.10元/股。 本次回购事项涉及的资金总额为原激励对象按上述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计算的回购金额299,999.70元,回购总额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40,089,032 股减少至 340,051,995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037股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以及就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