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30065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20:15:25 中财网
原标题:正海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44.9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44.1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 6月 14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9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113,5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56,7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20日、2023年 1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5)。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8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5,000股后的 179,5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18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6月 14日。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05,000股不参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调整后每股分红比例×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即,(0.801804×179,595,000股)÷180,000,000股×10=7.9999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7999999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44.90元/股–0.7999999元/股=44.1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6月 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价格上限 44.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33,7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66,89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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