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301046):召开“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3185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4年 6月 21日(星期五)召开“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罗传奎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6月 21日(星期五)13: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4年 6月 18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6月 1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能辉转债”(债券代码:123185)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弄 2号楼 305室会议室。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将会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债券持有人请仔细填写《债券持有人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4年 6月 19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6月 19日(星期三,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弄 2号楼 305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 288弄 2号楼 305室 联系电话:021-50896255 传真:021-5089625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人:罗联明 6、会议费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4年 6月 19日16: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董事会办公室(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5、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5、会议联系方式”);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2、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会议设监票人两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发行人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 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会议审议的下列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投票说明: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4、如债券持有人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视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有):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每一张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元):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登记表
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债券持有人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登记日所记载债券持有人信息不一致而导致债券持有人不能参加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造成的后果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请于 2024年 6月 19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辉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填写说明: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每一张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