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835185):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4-057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6号 收到日期:2024年 6月 5日 生效日期:2024年 5月 20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涉嫌内幕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4年 6月 5日,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贺雪琴先生告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6号),因涉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一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1、贺雪琴涉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的情况 贺雪琴于 2021年 7月 9日至 8月 10日使用个人证券账户买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蟠科技”)股份,2021年 10月 25日全部卖出。 2、贺雪琴、罗某某涉嫌共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的情况 贺雪琴与罗某某系夫妻关系,贺雪琴、罗某某于 2021年 7月 16日至 8月23日使用“罗某某”证券账户买入“龙蟠科技”股份,2021年 10月 22日、25日连续 2个交易日全部卖出。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贺雪琴涉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及贺雪琴、罗某某涉嫌共同内幕交易“龙蟠科技”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贺雪琴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452,975.85元,并处以 1,358,927.55元罚款; 二、对贺雪琴、罗某某的共同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6,069,164.44元,处以 18,207,493.32元的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主要涉及贺雪琴先生个人及亲属,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上述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76号。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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