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500ETF (517100): 富国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8:36:27 中财网
原标题:AH500ETF : 富国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国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年06月06日(信息截至:2024年06月0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富国中证沪港深500ETF基金代码517100
场内简称AH500ETF(AH500ETF)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21年3月2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2月09日基金类型股票型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人民币  
基金经理田希蒙任职日期2023年03月03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7年05月22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和其 他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 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金融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 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正常市场 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详见法律 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沪港深5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具有 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注:截止日期2024年03月31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2月09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年费率/收费方式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38,000.00元/年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年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6%
注: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业绩表现将会随着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
2、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3)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4)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7)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4、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尽管本基金将通过有效的套利机制使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折溢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除以上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存在套利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及赎回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退市风险、终止清盘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本基金投资如存托凭证等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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