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0300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人民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1、资金来源及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2012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05,691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45,049.0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24,594,850.26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 2023年 6月 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目前该授权已到期。 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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