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30070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8:06:10 中财网
原标题:森霸传感: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2,735,1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136,755.9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公告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735,1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城关镇香山路
咨询联系人:邹洋、文俊位
咨询电话:0377-67986996
传真电话:0377-67987868
七、备查文件
1、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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