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600751):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了 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关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年度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临2024-012)。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公司董事兼总裁于杰辉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姜涛先生、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财务总监晏勋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将主要问题及回复情况整理如下: 1、投资者问: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新的利润增长点?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管理优势、资源优势、资金优势,逐步强化“上游手持资源、中游提供运力、下游直面客户”的业务构想,扎扎实实做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关于利润增长点,公司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中求进,持续提升现有业务的经营效益,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经营策略,以“期租+现货”的组合模式锁定部分航运利润的同时,进一步拓展货源及大型优质国有企业核心客户,确保业务稳定性和市场知名度。另外,公司将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拓展航运上下游商品贸易业务,逐步形成“购→报→运→存→销”的全自营贸易业务能力,为客户配套提供运输、仓储、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致力于打造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投资者问:2023年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的原因?现金流减少的原因?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42.85%: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开展商品贸易业务所致,上年无此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4.12%:主要系2023年度公司分别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债务《和解协议》,账面确认债务重组利得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2023年度支付担保债务和解款所致。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3、投资者问:你公司现在是跑航运的吗?航运业务 2023年度经营的怎么样?还有什么科技业务?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为干散货航运业务,2023年度,公司拥有自有干散货船舶资产9艘,合计运力规模约75万载重吨,自有船队包括大灵便型船 6艘、好望角型船 2艘、巴拿马型船 1艘;同时,公司通过期租租赁方式增加5艘大灵便型船,控制运力增加约30万载重吨,总可控运力达到 105万载重吨。2023年,公司主营航线覆盖南美、澳洲、东南亚、中东、西非等区域,船队运输货种囊括铁矿石、煤炭、粮食、木薯粉、袋装化肥、钢板、工程车、非标准件杂货等。公司以长期合作协议、包运合同、中短期期租等方式与淡水河谷、中钢、五矿、浙海、厦门国贸、万汇、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等主要客户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科技业务的出售。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4、投资者问:公司商品贸易经营情况如何?未来有什么发展计划?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 3月,公司设立轩启国贸正式启动商品贸易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的端到端综合服务能力,并深耕黑色能源、有色金属品类,集中力量在细分市场形成竞争优势。 2023年度商品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实现2.72亿元,毛利率为4.94%。在业务模式及发展规划上,公司采取“自购自销”的直营模式,上游直接与国内外知名矿产企业采买,下游面向国内大型央企、国企销售,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金优势和运输能力为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并与公司航运业务形成联动,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5、投资者问: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公司这两年一直在化解担保诉讼风险,现在有什么进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海航集团的重整计划于 2021年 10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开始执行,并于2022年4月被法院裁定执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在法院的主持下公司分别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最大程度上减少公司资金损失、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持,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所持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得以按期解除冻结,为公司卸下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谋求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公司与债权人硕软(上海)软件贸易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笔担保诉讼案件尚在诉讼程序中,公司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公司利益,该两笔担保涉诉金额相对较小且已计提财务担保准备,详见公司临2021-091、临2024-005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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