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68864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中邮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3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 15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7 议案十《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 21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 22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3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28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9 议案十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 议案十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 附件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2 附件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7 附件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 附件四: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46 附件五: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51 附件六: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 54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 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向股东大会登 记处登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向股东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 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 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请参 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6月 27日(星期四)下午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185号 (三)会议召集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效良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6月 27日至 2024年 6月 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 2023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董事会 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形成了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 报告(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监事会 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形成了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 报告(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陈启军、李颖琦、刘峰结合 2023年度工作情况,分别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则的要求,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拟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 (一)本预算编制期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本预算编制以公司 2024年度销售预算为起点,结合公司 研发和生产经营计划、内部改革管理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收支预算; (三)预算编制范围与 2023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所选用 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无 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 能基本保持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 (四)无其他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以 2023年经营成果为基数,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加快重点产品 研制和研发成果转化、提升客户服务能力,2024年公司将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完成 2024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高发展质效。 (二)完善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体系,加速释放发展新动能。 (三)强化全环节精益运营,持续开展降本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工成本管控。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新增固定资产和 无形资产的投资预算为人民币 24,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土建投资用于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 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投资主要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研发平台服 务器 及开展租赁业务的新能源车;无形资产投资主要用于公司信息 系统建设及研发类软件购置及开发。上述投资均使用公司自有及自 筹资金。 2024 年投资计划符合战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 能力、研发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6,938,158.36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6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39%。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 计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 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可以根据授信银行要求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和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要求,公司履行了集 中采购程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 1 月 1日 至 2023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主要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100万元,同比 下降 20%。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服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30万元(含 IT审计费用 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公司实际 业务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董事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 水平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 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薪酬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董事 薪酬情况如下: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全年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 (税前),按月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任职,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 制度领取报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其余非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任职,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 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监事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 水平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 2023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薪酬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 2023年度监事薪酬如下: 1.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 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其余监事均不在公司任职,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具体内容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 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 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 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的 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和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内有效。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 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 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 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 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 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 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 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 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效良先生、杨连祥先生、马占红先生、张战军先生、李鹏先生、翁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 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6月 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四:《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峰先生、王铁先生、董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 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6月 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五:《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议案十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宋云女士、郝文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规定,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 届事项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6月 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24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六:《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附件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忠实履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历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基本情况 2023年,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持续激烈的竞争态势, 中邮科技不断深化改革,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公司上市、市场开拓、科研创新、工程交付、管理提升、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司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公司积极推进科创板上市工作,于 2023年 3月 30日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2023年 11月 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中邮科技”,股票代码 688648,发行股份3,400万股,发行价格 15.18元/股。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其决议 2023年,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 相关制度要求,及时、规范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严格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全年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2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共 10项,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积 极履行自身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科创板上市、发展战略以及公司治 理等方面,积极发挥其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2023年,根 据公司发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时组 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次,共审议32项议案,其中《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未获通过,其余议案均 获通过,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全部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优势,对各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召 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共审 议 20项议案,其中《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受关联委 员回避表决影响,该议案表决未能满足有效人数,提请董事会审议,其余议案均获相应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坚决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继续发挥关键作用,确保公司战略方向正确、 决策科学高效、风险管控有力,并监督经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决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范运作。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运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合规性。 (二)加强决策执行监督。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监督经理层执 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确保所有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进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积极推动公司内控机制的持续 改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防范 重大风险。 (四)加强行业与经营研究。持续深入研究相关行业和公司经 营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27日 附件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和制度,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监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同时,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有效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基本情况 2023 年,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持续激烈的竞争态势, 中邮科技不断深化改革,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公司上市、市场开拓、科研创新、工程交付、管理提升、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司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公司积极推进科创板上市工作,于2023年4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 会批文《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中邮科技”,股票代码688648,发行股份3,400万股,发行价格15.18元/股。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监事会 认真履行职责,特别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重点 监督公司治理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司运作规范有序。监 事会全年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会议共审议议案20项,全部议案均获
2024年,随着公司已成功登录上交所科创板,监事会将严格依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 的规定,特别是针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坚持以勤勉 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持续推动公 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