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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8:53:37 中财网
原标题:同为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成员如下:
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非独立董事:郭立志先生、刘砥先生、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杜小鹏先生 独立董事:曾迈女士、杨春祥先生、钟春江先生、郑向远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四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张陈民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兰波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刘娜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序号专门委员会名称届次委员
1战略委员会第五届钟春江(主任委员)、郑向远、郭立志
2审计委员会第五届杨春祥(主任委员)、曾迈、杜小鹏
3提名委员会第五届郑向远(主任委员)、钟春江、郭立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曾迈(主任委员)、杨春祥、刘砥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郭立志先生;
2、副总经理: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
3、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杰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刘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刘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104800
传真:0755-331047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邮政编码:518057

五、部分董事、高管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王蒲生先生、黎奇峰先生、毛明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蒲生先生、黎奇峰先生、毛明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杨晗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晗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杨晗鹏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郭立志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职于北京京东方电子集团、香港长城电子集团、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 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郭立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9,19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0%。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股东刘砥先生一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郭立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杰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曾历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4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晗鹏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航天科工集团、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2011年11月至2024年6月曾历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 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晗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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