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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002835):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8:53:42 中财网
原标题:同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栋B4座 2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年 5月 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由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当选或聘任人员简历见附件,下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1战略委员会(3名)
选举独立董事钟春江先生、郑向远先生,董事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钟春江先生为主任委员。

2.2审计委员会(3名)
选举独立董事杨春祥先生、曾迈女士,董事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春祥先生为主任委员。

2.3提名委员会(3名)
选举独立董事郑向远先生、钟春江先生,董事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郑向远先生为主任委员。

2.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选举独立董事曾迈女士、杨春祥先生,董事刘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曾迈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郭立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杨晗鹏先生、刘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刘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刘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104800
传真:0755-331047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栋 B4座 23楼
邮政编码:518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7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郭立志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职于北京京东方电子集团、香港长城电子集团、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 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郭立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9,19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2%。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股东刘砥先生一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郭立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砥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工业学校、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21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861,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8%,与股东郭立志先生一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刘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晗鹏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航天科工集团、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同为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3月起任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晗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杰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2024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4年 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小鹏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90年获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获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工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3年至1999年就职于西安空间技术研究所;1999年2月加入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先后历任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TCL集团通讯事业本部副总裁,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18年 4月至 2024年 4月,任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6月起至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 11月起至今,任世强先进(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杜小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春祥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先后在长安大学经济系、深圳惠德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8年10月至今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顾问、深圳市合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中深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评估师。

截至目前,杨春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春江先生: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深圳技术转移中心主任、深圳市虚拟大学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会联席会长、深圳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深圳学习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钟春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向远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教授、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结构工程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郑向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迈女士:1975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任职于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深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副会长、深圳市第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深圳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廉政监督员、深圳市委政法委特邀监督员。此外,还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执业18年来,个人或带领团队主要从事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等业务;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服务业务经验。

截至目前,曾迈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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