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华懋科技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9:03:44 中财网
原标题:华懋科技:华懋科技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5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40.0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39.81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 6月 17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月 12日和 2024年 1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9.8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14,234,528×0.2)÷326,094,122≈0.19元/股
根据本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0.19)÷(1+0)=39.81元/股(含)。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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