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9:08:41 中财网
原标题:煜邦电力: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煜邦电力”)股东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至正”)持有煜邦电力股份 13,152,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2%。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取得的股份,且于 2022年 6月 17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为中至正首次披露减持计划,自煜邦电力上市以来未实施过减持。

中至正长期看好且支持煜邦电力的发展。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煜邦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取得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 2,458,274股,即不超过煜邦电力总股本的 0.99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4、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并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5%。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中至正 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13,152,7175.32%IPO前取得:9,394,798股 其他方式取得:3,757,919 股
注:1、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已于 2023年 5月 12日完成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股;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原 因
北京中至 正工程咨 询有限责 任公司不超过: 2,458,274 股不超过: 0.99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2,458,274股2024/7/2 ~ 2024/10/1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及资 本公积 转增股 本取得自身 经营 发展 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煜邦电力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至正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以上承诺,则本公司/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限售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如果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煜邦电力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煜邦电力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煜邦电力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公司/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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