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ST慧辰(688500):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停牌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 撤销起始日为2024年6月11日。 ?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A股简称变更为慧辰股份,A股扩位简称变更为慧辰资讯股份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88500”不变。 ?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证券简称:证券简称由“*ST慧辰”变更为“慧辰股份”; 扩位证券简称:由“*ST慧辰资讯股份公司”变更为“慧辰资讯股份公司”; (二)股票代码:仍为“688500”;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6月11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因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1164号)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46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10 条规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于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6月6日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 6月7日停牌1天,2024年6月11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慧辰”变更为“慧辰股份”,股票代码“688500”不变。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及市场地位等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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