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300935):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20:25:54 中财网
原标题:盈建科: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4年 5月 21日至 2024年 5月 3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 5月 31日,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 2024年 6月 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221名激励对象 153.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人员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0.60万股调整至预留部分。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22名调整为 221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4.00万股调整为 153.4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万股调整为 6.60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4.13%。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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