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21:01:34 中财网
原标题:博济医药: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8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调整如下: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价格由 8.74元/股调整为 8.73元/股,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价格由 6.62元/股调整为 6.61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 3月 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年 4月 4日,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3年 4月 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7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8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3名激励对象 8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5.47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44名激励对象 216.8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8.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向 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0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年 7月 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5.47元/股调整为 5.46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8.75元/股调整为 8.74元/股。

7、2024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4年 3月 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5.46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 4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涉及的 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0股,涉及的 3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7,800股;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A”,同意公司作废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0,600股。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 5月 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向 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0万股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 5月 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3名激励对象的 2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11、2024年 6月 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价格由 8.74元/股调整为 8.73元/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 3月 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 3月 20日至 2024年 4月 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年 4月 8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 4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4年 4月 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3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62元/股。

5、024年 6月 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价格由 6.62元/股调整为 6.61元/股。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事项
鉴于公司于 2024年 5月 27日完成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元,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需做调整,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如下: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调整为:P=P -V=8.74-0.0099302=8.73元/股; 0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调整为:P=P -V=6.62-0.0099302=6.61元/股。

0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事项,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