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苏园 (508027): 关于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8:46:09 中财网
原标题:东吴苏园 : 关于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东吴苏园产业REIT
公募REITs代码50802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6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配套法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 5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法律法 规以及《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 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限售份额 (万份)持有限售份 额占基金发 售份额的比 例限售类型限售期 (个月)
1苏州工业园区建屋 产业园开发有限公 司45005%原始权益人 及其同一控 制下关联方 战略配售限 售36个月
2苏州工业园区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45005%原始权益人 及其同一控 制下关联方 战略配售限 售36个月
3苏州工业园区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900010%原始权益人 及其同一控 制下关联方 战略配售限 售36个月
注:上述限售份额自2024年6月21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限售份额 (万份)持有限售份 额占基金发 售份额的比 例限售类型限售期 (个月)
1苏州工业园区建屋 产业园开发有限公 司900010%原始权益人及 其同一控制下 关联方战略配 售限售60个月
2苏州工业园区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900010%原始权益人及 其同一控制下 关联方战略配 售限售60个月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售份额情况: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54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72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

四、价格变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
根据《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东吴苏园产业REIT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合计天数91天)的可供分配金额为38,732,706.19元,基于上述数据,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3.880元/份,该投资者的2024年度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为38,732,706.19×(366/91)/(3.880×900,000,000)=4.46%
2、投资人在2024年6月6日在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3.221元/份,该投资者的2024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为38,732,706.19×(366/91)/(3.221×900,000,000)=5.37%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2024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东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已公告数据。

2、基金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s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400-821-0588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础设施基金份额,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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