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安养混合 : 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2024 年 05 月 27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6 月 07 日 一、基金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18号《关于准予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及机构部函[2017]2631号《关于同意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函》注册,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78,618,541.1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09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8,830,087.9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1,546.8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股指期货、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7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5%。 根据《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的《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24年4月26日进入财产清算期。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批准报出。 (二)、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经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基金将从2024年4月26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三)、最后运作日及清算期间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04月25日,清算期为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27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4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四、清算情况 自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27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18,000元,审计费6,000元。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8,025.12元,结算保证金为3,964.49元,该款项将按照结算规则,逐步划回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836.46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21.56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为6.48元;上述款项预计于2024年6月21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深圳证券清算款为891,592.33元,该款项于2024年4月26日全部划入托管户;上海证券清算款为19,033,763.85元,该款项于2024年4月26日全部划入托管户;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北京证券清算款为326,735.40元,该款项于2024年4月26日全部划入托管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为95,298.00元该资产已于2024年4月26日前全部卖出清算金额为96,600.43元,已全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20,582.56元,应付托管费为4,116.54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5月8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相关交易费用合计为6,2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5月13日支付,银行间销户工作已经处理完毕。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券商佣金为4,238.28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5月13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为12,500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5月24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为6,000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5月21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律师费为18,000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5月15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公证费为1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5月13日支付。 (四)、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4月25日(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二)、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南方安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2024年05月2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