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1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原辅材料的需求,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公司拟以不违背市场原则,维护企业及股东利益为前提,充分利用股东有效资源,保障原辅材料供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经沟通与协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方式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2024年公司拟增加与公司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维股份”)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即接受原辅材料(石灰粉)供应,全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 2,900万元。增加后,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变更为18,000万元。 除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外,2024年其他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不变。 1、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 2024年6月7日,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林小河先生、林新利先生、林建平先生、余宗远先生、姚顺源先生、林燕榕女士、叶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相关规则,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平和 注册资本:29473.692万元 住所: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止 2023 年12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38,521万元,净资产10,131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29,403 万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维股份为公司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无本公司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其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会对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及交易的主要内容 福维股份是生产石灰供应商,其石灰产能大、品质好、供货稳定有保障,有效氧化钙含量满足公司碱回收生产要求。鉴于该公司具备较强的石灰供应能力和优质保障,为持续保证公司碱回收系统稳定运行,维持相对低位生产成本,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司当前设备运行性价比需求。 四、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政策 1、公司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方式采购。 2、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履行公司相关物质采购流程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协议规定关联方关联交易的额度,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往来,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原辅材料供应,维持生产系统稳定和低耗运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存在合理性。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有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着积极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了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业务、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尤其是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增加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应履行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监事会对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属公司正常的日常业务往来需要。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原则,尤其是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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