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6月28 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的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2024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与首 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及《关于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并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及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需在本次股东大会 上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八)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区石 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提案已经过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八届 五次监事会会议、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其中,《与首钢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及《关于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及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说明》两项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 6月 25日、26日 9:00-11:30、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号首钢园首钢股 份大楼(脱硫车间)五层。 (四)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 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 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其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需在2024年6月2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 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68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楼 (脱硫车间)五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 为“首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 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 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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