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600834):申通地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宜山路 650号神旺大酒店二楼宴会缘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所涉及的议案 1-10已经过公司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 2024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议案 11、12、14-27已经过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十一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 2024年 5月 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议案 28已经过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十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 2023年 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议案 13、29、31已经过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十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0已经过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 2024年 6月 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前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11-2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9、11-3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11-29、3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9:00-16:00)持股东账 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纺发大楼)。出席会议的 法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 登记文件以备验证。公交线路:20、825、44、62、01、地铁二号线(江苏路站 下)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于2024年6月26日前(含该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 3999 号 F 栋 9 楼。 3、邮编:2011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4、电话:021-54259953 021-54259971 5、联系人:孙斯惠 朱颖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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