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60028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7:56:35 中财网

原标题: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600283.SH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胡村水厂工程(一期)项目、岱山县岱北水厂工程项目、兰溪市登胜水厂工程项目、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以及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业务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公司对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进行了充分、审慎的研究与论证,但仍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工程进度、人力投入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滞后、实施效果未及预期等情况出现。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但前述论证均基于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未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落地后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三、行业政策风险
水务行业属于典型的公用事业,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在自主经营的同时肩负着一定社会公益使命。水价的上调需要政府部门综合考虑物价整体水平、通货膨胀、人均收入等诸多因素,政府对水价的管制和干预力度较高。如果政府部门批复的价格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不能按照市场化定价、无法匹配行业的市场化经营发展趋势,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四、行业盈利水平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城市水务企业,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我国的水价政策基本按“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予以确定,水价既要保证水务企业合理的盈利水平、使其能维持扩大再生产能力,又必须让消费者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消费水产品。由政府进行决策的定价体系,导致水务企业产品价格与市场供求不能完全吻合,水务企业较难获得较高的回报率,使公司面临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五、水源质量变化风险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国家,水务行业以水资源为原料。发行人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原水。发行人的原水取自多处,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造成城市地表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突发水体污染事件,以及水体逐渐持续性污染会对发行人的自来水生产造成一定的威胁。如环保工作跟不上,水源污染和水质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净水成本及供水能力。

六、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225,540.09万元,其中短期借款87,783.2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281.69万元。公司存量债务规模较大,有息债务占比较高,且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公司可用偿债来源对存量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好,但对债务融资能力依赖程度较高。若公司偿债来源出现波动导致无法按期偿还短期债务,则可能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对政府补助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4,798.18万元、5,513.24万元、5,652.53万元及 1,188.5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7.48%、17.55%、15.71%及 17.67%。虽然发行人对政府补助的依赖程度较高,但符合水务等公益事业行业的行业现状。未来一段时间,公司收到的财政补助较为稳定,但不排除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动,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存在政府补助政策变动的风险。

八、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审议、获得注册,以及通过审议、获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九、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十、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基本面情况的改变将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到公司基本面情况影响以外,还会受到国际政治、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针对如上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十一、业绩下滑风险
2024年 1-3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4.85万元,同比下滑49.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8.61万元,同比下滑50.99%。公司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30%,主要系投资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变动的影响,合计减少当期营业利润2,949.56万元,其中投资收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持有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下滑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主要系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东城水厂于2023年1-3月拆迁而处置部分资产确认了处置收益,造成公司2024年1-3月同比经营业绩下滑所致。公司2024年1-3月经营业绩下滑原因并非持续性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仍存在因上述因素导致2024年度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2
三、行业政策风险............................................................................................................. 2
四、行业盈利水平波动风险............................................................................................. 2
五、水源质量变化风险..................................................................................................... 3
六、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3
七、对政府补助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3
八、审批风险..................................................................................................................... 3
九、发行风险..................................................................................................................... 4
十、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4
十一、业绩下滑风险......................................................................................................... 4
目 录 ....................................................................................................................................... 5
释 义 .......................................................................................................................................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1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3
四、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22
五、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24
六、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26
七、财务性投资基本情况............................................................................................... 28
八、同业竞争情况........................................................................................................... 3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41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43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4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6
五、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6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47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48
一、中国水务的基本情况............................................................................................... 48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0
三、中国水务关于资金来源等事项的承诺................................................................... 5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6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5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5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57 四、募投项目结论性意见............................................................................................... 88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9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情况....... 89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89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9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90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9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2
一、市场风险................................................................................................................... 92
二、政策风险................................................................................................................... 92
三、业务经营风险........................................................................................................... 9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94
五、财务风险................................................................................................................... 96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97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8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9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10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05
四、申报会计师声明..................................................................................................... 107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108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0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 公司/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发行人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行为
中国水务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电建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第一大股东
新华水利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第二大股东
拓世诺金北京拓世诺金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股东
华东院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第一 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钱江硅谷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
水电实业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水利部综管中心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系发行人发起人之一
钱水建设浙江钱水建设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漳州钱水漳州常华钱水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福州钱水福州钱水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福建水务福建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原福建华东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 股子公司
新港城污水福州市新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浦城水务浦城县华东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东阳钱水东阳市钱水水务有限公司,原东阳市中电建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 直接控股子公司
东阳污水东阳市钱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东阳市华辰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 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舟山自来水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兰溪水务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钱江供水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丽水供排水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平湖水务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嵊州投资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宁海污水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永康水务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水利置业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丽水水务丽水市华水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钱水检测浙江钱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兰溪管道兰溪市管道安装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华通给排水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永康安装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岱山自来水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蓝水环境浙江蓝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昌通建设舟山市昌通建设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安吉污泥安吉钱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丽水水资源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金华自来水金华市金西自来水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青田水务青田华水水务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伊犁电力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合营或联营公司
和田水电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的合营或联营公司
天堂硅谷天堂硅谷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合营或联营公司
赤山埠供水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山埠供水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兰溪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设计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运营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智水科技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智水科技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管通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通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广东分公司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司
中铁四局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环境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宇杰集团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政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
近三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金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06 号)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
本募集说明书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修订稿)》
人民币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an Jiang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资本352,995,758元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钱江水利
股票代码600283.SH
法定代表人薛志勇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 3号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供水(限分公司生产),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 水污染处理技术、水处理技术、环境治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服务,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 的生产、销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水利资源开发,实业投资, 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52,995,758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总数352,995,758100.00
(二)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中国水务118,436,62933.55
2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672,47219.45
3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2,729,8326.44
4浙江省水电实业有限公司16,077,0444.55
5封明6,278,4911.7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6高建勇1,574,0050.45
7叶德资1,468,8420.42
8吴国家1,081,6000.31
9陈文健1,020,4000.29
10戴锡鹏951,0000.27
合计238,290,31567.51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水务直接持有公司 118,436,6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5%;通过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间接持有公司 22,729,8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44%。综上,中国水务合计持有公司 141,166,4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9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5年 11月 26日
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 16号 701、7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20428G
经营范围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固废处理、 非常规水源及水电等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咨询、服务、技术开发; 节水技术、水务、环保设备及物资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维修;设备租 赁;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电建集团合计持有中国水务 38.50%的股权,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合计持有中国水务 28.17%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中国水务 33.33%的股权。

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股东会或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中国水务董事会,无法决定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聘任,也无法决定重要经营决策。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2、控股股东主营业务情况
中国水务于 1985年 11月 26日成立,注册资本 120,000万元人民币。中国水务是水利部联合央企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国家级专业水务环保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原水开发和供应、区域间调水、城市供排水和苦咸水淡化等水务行业投资运营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中国水务是目前国内最大、运营区域最广的水务公司之一,定位于中国水务市场,专注于水务产业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要业务涵盖了原水、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水务产业链的各个领域。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钱江水利所从事业务属于“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水务行业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城市及县城供水量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行业运营基础稳定。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供水固定资产的投资随我国城镇化的推进而逐步增长,整体趋势稳定。此外,随着近年来我国环保监管的趋严和生态治理的需求升级,在持续的政策支持下,水环境治理类新兴领域的需求旺盛。

1、水务行业的基本情况
我国水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淡水资源总量约占全球水资源的 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居世界第 6位。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1/4、美国的 1/5,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2022年全国降水量和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2022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为 631.5mm,比多年平均值偏少 2.0%。全国水资源总量为 2.71万亿 m3,比多年平均值偏少 1.9%。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国家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质量,包括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颁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我国用水总量在 2013年达到前期峰值 6,183.4亿 m3,之后在各项政策出台和实施后,开始出现用水总量增速趋缓甚至下降。2020-2022年,全国用水总量分别为 5,812.9亿 m3、5,920.2亿 m3和 5,998.2亿 m3。

从用水结构来看,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是我国用水总量的主要构成部分。

2022年,生活用水为 905.7亿 m3,占用水总量的 15.1%;工业用水为 968.4亿 m3,占用水总量的 16.2%;农业用水为 3,781.3亿 m3,占用水总量的 63.0%;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为 342.8亿 m3,占用水总量的 5.7%。

对于水务企业而言,大部分供水业务收入来自城市或县城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

近年来城市和县城供水量稳定增长,为水务企业供水业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我国城市和县城供水总量近年来保持增长态势。城市供水方面,2020-2022年,全国城市供水总量分别为 629.5亿 m3、673.3亿 m3和 674.4亿 m3,其中生活用水占比维持在 55%-57%;县城供水方面,2020-2022年,全国县城供水总量分别为 119.0亿 m3、122.0亿 m3和 126.2亿 m3,其中生活用水占比在 60%-61%之间。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20-2022年,全国城市的供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为 749.43
亿元、770.6亿元和 713.3亿元;2022年末,全国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为 3.15亿 m /日,同比下降 0.72%;产能利用率为 58.64%,同比上升 0.51个百分点;用水普及率为99.39%,同比上升 0.01个百分点。同期,全国县城供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为 232.2亿元、255.2亿元和 289.4亿元;2022年末全国县城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为 0.65亿吨/日,同比下降 0.37%;产能利用率为 49.97%,同比上升 1.84个百分点;用水普及率为 97.86%,同比上升 0.44个百分点。整体来看,近年来城市供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呈周期性波动,县城用水普及率加速上升,但目前城市和县城的供水普及率均已处于较高水平,整体的投资需求相对平稳,且产能利用率均维持在 50%左右,行业发展趋稳,短期内产能扩张压力较小。

就水价角度而言,从我国水资源的稀缺性以及水污染程度来看,我国水价相对于国外水平仍然偏低,其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污染成本,但是在资源品价格改革以及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下,预计水的资源属性将逐渐体现。

作为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水价水平直接影响行业内企业运营能力,并对拓宽水务市场融资渠道及改革现行供排水管理体制至关重要。我国水价主要由水资源费、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三部分组成。其中,供水价格由政府主导定价,采用价格听证会制度,根据加成成本保证水务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全国 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等)分别为 2.33元/吨、2.31元/吨、2.35元/吨和2.35元/吨。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 8-10%;其中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 6%;主要靠企业投资的,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 12%,还贷结束后恢复到平均值水平。

我国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一般每三年核定一次。根据发改价格〔2015〕119号《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每吨调整至居民不低于 0.95元,非居民不低于 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每吨调整至居民不低于 0.85元,非居民不低于 1.2元;相关收费已达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至于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 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 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2021-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全国 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价格分别为 1.01元/吨、1.02元/吨、1.02元/吨和1.02元/吨。

水务行业作为生产和提供生活必需品的行业,在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期间,供水、污水处理等业务仍照常运营,自身基础性业务的开展不受停复工政策影响,但仍然存在工业用水量和污水处理量下降、运营成本上升、在建项目延期以及提标改造投入压力增大等风险。

2、水务行业管理体制
我国水务行业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发改委、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卫生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为规范并促进我国水务行业发展,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全国性的水务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适合当地的水务方面地方法规,且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水务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具体监管。我国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审批、产品或服务质量、水价、运行安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安排等诸多方面。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由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接受住建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主要在行业自律、服务和交流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3、水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水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或修订 时间颁布机构立法目的
1节约用水条例2024.03国务院为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 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2020.04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2018.12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 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 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 经济促进法2018.01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 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2017.12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或修订 时间颁布机构立法目的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2017.07国务院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 态环境。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2017.06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 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 续发展。
8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 征收管理条例2017.03国务院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 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07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 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2014.04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 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条例2013.09国务院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 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 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 保持法2010.12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 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 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行业主要政策
水务行业主要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时间出台部门主要相关内容
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03国家发改委 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 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 活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 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04生态环境部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大气、水、固体废物、 土壤、噪声等专项污染防治。
3“十四五”生态保护 监管规划2022.03生态环境部以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监管体系为主线,提 升生态保护监管协同能力和基础保障能 力,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强化政 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共建共治,形成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保护监管合力。
4“十四五”节水型社 会建设规划2021.10国家发改委到 202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需取得显著成 果,再次强调工业废水循环利用、“零排 放”等规划和理念多项政策及相应目标的 规划
5“十四五”城镇污水 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 展规划2021.06国家发改 委、住建部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城 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以设施补短 板强弱项为抓手,统筹谋划、聚焦重点、 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快形成布局合理、 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 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实现污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时间出台部门主要相关内容
    水处理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满足人 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6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 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03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 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 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检测、统一治 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 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 行按效付费。
7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 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9.09生态环境部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 三方治理企业发展;加强污水、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等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以及配套管 网、收运储体系建设。
8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 境保护,坚决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06中共中央、 国务院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镇 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 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 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完 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将污 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 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 并合理盈利。
9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 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 意见2018.06国家发改委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 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 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 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
10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 处理、垃圾处理项目 全面实施 PPP模式的 通知2017.07财政部、 住建部、 农业部、 原环保部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 制,推进 PPP模式应用,对污水和垃圾收集、 转运、处理、处置各环节进行系统整合,实 现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和垃圾处理清洁邻利, 有效实施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通过 PPP模 式提升相关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11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十三五” 规划2017.05住建部、国 家发改委进一步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全国设市 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 95%以上,县城 90%以上。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 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龙头水水质稳定达 标。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整体保障水平, 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地级及以上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
12“十三五”国家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6.11国务院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加强先进适用环 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积极推 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促进环境服务业发 展,全面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水平。
13“十三五”重点流域 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 规划2016.08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重点流 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及相关工程、城镇垃圾处 理及配套工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 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
1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04国务院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 安全。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时间出台部门主要相关内容
15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 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的实施意见2015.04财政部、原 环保部规范水污染防治领域 PPP项目操作流程, 完善投融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 PPP 工作。
16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 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2015.01国家发改 委、财政部、 住建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 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 规定,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17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 革的若干意见2015.01国务院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 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 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建立政 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服务费用与 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 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
18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 三方治理的意见2014.12国务院 办公厅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 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
19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 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 资的指导意见2014.11国务院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建立 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20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 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 指导意见2011.04原环保部着重发展环境服务总包、专业化运营服务、 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等环境服务业。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 险废物处置场等设施运营服务中全面引入 市场机制,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服务的社会 化运营和特许经营。
21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 点工作的意见2011.01国务院明确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 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大力发展环保 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环保产业 市场需求。鼓励多渠道建立环保产业发展 基金,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实施 环保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重大环保技 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
4、水务行业与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关联性
水务行业中,供水业务没有集中和突出的上游行业,开发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水、药剂和电力能源。当前我国原水、电力供应稳定,药剂供应充足、渠道顺畅,均能够满足公司经营需求。供水业务下游为广大居民、企业。居民用水一般具有一定刚性,弹性较低;企业用水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少部分自用,在一定程度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关联度较高。

污水处理业务的来水源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企业工业废水,富含有机物、氨氮、磷及重金属等其他物质。污水处理厂主要通过物理、化学及生物方法加速污水中的污染物分解、沉淀。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同样需要采购臭氧、絮凝剂等化学药品,使用电力能源。污水处理业务的最终产品包括尾水、污泥等。

管道安装业务上游主要为设备材料供应商,主要是管材、配件、阀门、水表等相关水表、管材材料供应商。下游客户种类较多,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水务公司等需进行管道建设、改造的单位。管道安装业务上下游客户无关联关系。

5、水务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水务行业集中度上升,优势企业扩大空间布局。我国目前水务相关企业众多,但是水务行业集中度较低,水务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受到分散市场的制约。由于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剧,水务行业逐渐由投资拉动的大规模扩张阶段向深度整合及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具备规模优势和较高技术水平的水务企业将加快区域布局,跨区域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未来水务行业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优势企业通过投资并购实现规模快速扩张。

(2)智慧水务系统不断完善改进
近年来,国家多个部门陆续出台了支持智慧水务行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纲要,为水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目前,智慧水务已成为我国传统水务领域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智慧水务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方法获得、处理并公开城市水务信息,可有效管理城市的供水、用水、耗水、排水、污水收集处理、再生水综合利用等过程,成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水务将深度融入各级政府智慧城市管理体系,通过带动城市“供排污”处理系统的智慧化(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等)水平打造智慧水环境,推动智慧城市系统的完善改进。

(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改造力度提高
近年来,我国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并将管网建设纳入中央和省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拓宽社会筹资渠道。目前我国近 8亿人生活在农村和城镇,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空间巨大。随着农村地区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村污水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众多水务企业开始布局农村污水处理市场。

农村供水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加大,水网建设进度加快。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催化了农村固定资产建设的大量增加,乡镇供水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受益增长。

2022年,水利部联合各有关部门集中发力,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全年共完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资 987.8亿元,18,169处农村供水工程完工,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7%,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 56%。

6、水务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1)周期性
水务行业属于基础民生行业,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其主要周期性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水务行业作为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使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当地市政部门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为 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或是建设新的供排水处理设施。

(2)季节性
水务行业的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一般夏季(6月-10月)供水和污水处理的需求量大,在全年形成高峰期。由于夏季用水量和降雨量的增加,使得污水处理量在同期也会达到全年峰值。季节性特征可能使水务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随着不同的季节而有所波动。

(3)地域性
水务行业的区域性较为明显。从目前城市供排水业务来看,水务企业只能在其供水管网或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一个城市供排水业务发展受制于该城市城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域。

7、进入水务行业的主要壁垒
(1)政策壁垒
水务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安全,进入该行业需要符合资质要求。目前政府普遍采取区域内特许经营的方式对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进行管理和限制。同时,由于水务行业为市政公用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安全,各地政府对水务行业企业的投资主体、设立标准、建设规划、设施标准、运行规则、收费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方面均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资质监管。因此,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政策壁垒。

(2)地域壁垒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水务企业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需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区域建设规划并结合地域特征和供求分布,统一设计和建设。各地水务企业均经过长期、因地制宜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优势,使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地域壁垒。

(3)资金实力限制
水务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该行业投资主要集中于供排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金额巨大。同时,由于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企业产品、服务等的定价均受到政策管制,造成该类投资的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4)技术和装备要求
水务企业需要具有与其从事水务业务相适应的技术和装备。这不但要求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符合规定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同时要求具备与之配套的专业技术。

四、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一)钱江水利的行业地位
水务行业的区域性较为明显,公司地处浙江省,经济相对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浙江省用水需求、用水量均居国内领先位置。而钱江水利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以水务为核心产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政策、背景、资本、技术等雄厚的资源优势,已成为浙江省水务行业龙头企业,供水市场份额排名前列。

(二)钱江水利的竞争优势
1、品牌影响优势
公司自 2000年即进入水务市场,是浙江省内唯一以水务为核心主业的上市公司,具有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更易获得社会的信任,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品牌认知度。公司在现有合作水务项目中,秉承国有企业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与地方政府不断深化合作实现共赢,同时合理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用水需求,逐步形成政府放心、用户满意的品牌影响优势。

2、股东背景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是水利部联合央企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国家级专业水务环保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水利部是水资源、农村供水安全等水利行业监管部门,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为我国知名建筑央企,位居 2023年《财富》世界 500强第105位,并在 2023年 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强中排名第一,连续四年位列榜首。

股东背景优势有望为公司在品牌信誉、市场开拓、产业链延伸、业务协同、融资担保等多个方面提供更多资源支持。公司在业务拓展中与地方政府具有共同的使命,即为城乡用户提供优质供水保障,因而有助于政企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是国家级水务环保投资集团,项目遍布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等省市,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为公司拓展全国市场提供了增信。

3、供水规模优势
公司在浙江省舟山、丽水二个地级市,永康、兰溪、金华婺城三个县(区)拥有供水厂网一体化项目,占浙江省供水市场份额约 10%。相较于污水处理等其他水务环保项目,供水厂网一体化项目具有上下游产业链长、区域自然垄断、直接面对终端客户、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更为紧密等特点。以此类项目为基础,公司可依托良好的政府关系,利用向上下游延伸发展的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扩展业务区域,拓展业务类型。

4、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在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行业已有二十多年的实践摸索,在城镇供排水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借助水务标准化和信息化的建设,搭建设计、施工、集采、资金等业务平台,为水务运营提供协同和保障,提升了整体运营效率,各所属公司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已经在市场和各地政府中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同时,公司针对不同的原水情况、政策环境和资产状况积累了丰富的供水运营管理经验,特别是在农村饮水安全这一重要的市场拓展方向,将发挥显著的优势。

五、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览
1、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供水(限分公司生产),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处理技术、水处理技术、环境治理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水利资源开发,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同时经营污水处理和市政自来水管道安装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二)主要业务模式
1、销售模式
(1)自来水供应业务
除赤山埠供水分公司、嵊州投资外,发行人各分、子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至客户,并以客户端安装的水表计量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

公司向客户供水前,需为新用户安装输水管道。以新建小区的供水管道铺设为例,管道安装工作流程主要如下:1)客户(开发商)提交用水申请、相关资料,由公司报装接待人员审核;同时向公司预交工程建设款;2)经勘查、设计后,由安装公司根据总体安排启动工程;3)工程安装完成后由公司营业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用户供水。

在经过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客户正式成为自来水用户,抄表人员定期上门抄表,抄表后公司将水费单据送至用户,用户按照用水量缴纳水费(到户价)。水费通常由供水费、污水处理费组成。

开发新用户是提升售水量的主要途径,属于自来水公司业务的重要环节,同时能够带动管道安装、污水处理等业务的发展。各分、子公司非常重视新用户开发工作,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了新用户服务业务流程。

(2)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业务主要由下属分、子公司污水处理厂与区域内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采用 A/A/O微曝氧化沟+活性砂滤池+次氯酸钠消毒等污水处理工艺对区域内污水进行处理。各分、子公司经营模式根据各地方政府政策要求有所不同,其中丽水供排水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金额上交财政,地方政府部门根据生产成本组成情况核定相应成本费用,根据合格处理量拨入相关处理费,实行一月一上交,年终汇算清缴。永康水务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模式,按售水量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再通过污水厂的建设及日常运行方式申请全额返还,每月污水收入金额全额上交财政,下个月全额返还。宁海污水与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及污泥处理服务协议》,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区域内的污水输送至宁海污水的集水井,由宁海污水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费用根据现场进水流量计累积水量按月结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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