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债劵代码:110087 债劵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6月7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天业汇祥年产 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 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5年6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3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 36,226,037.8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63,773,962.1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6月29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57号《验证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其余用于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两个募投项目。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2,426.0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8,646.13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重点项目,公司一贯重视、关注该项目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底到位,公司持续推进厂房施工,设备生产、发货和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由于公共卫生事件及区域管控措施,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受到一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按照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募投项目无法在原预计投产日期2024年6月前全部投产。 公司结合对宏观政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为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证募投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并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5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实际出发,针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密切关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6月7日召开九届五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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