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8:11:31 中财网
原标题:中原环保: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4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的 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
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 2023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974,684,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1.80元(含税),共计派发 175,443,207.84元。

2、自上述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4,684,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8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4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82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8*****729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6月 7日至登
记日:2024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号东方鼎盛中心 A
座 10层
2、咨询联系人:白女士
3、咨询电话:0371-55326971
4、传真电话:0371-55356772
七、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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