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301179):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4年5月 2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年 5月 28日-2024年 6月 6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结合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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