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3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34)。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6月28日9:15至2024年6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及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 2024年3月26日、4月19日、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12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7.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 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数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9.00、议案11.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00、议案7.00、议案1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每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 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 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 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和6月24日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王华清、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6月2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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