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688339):亿华通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三个会议顺次召开)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6月 28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国强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27日和 6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 A股 类别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单独持有 15.73%股份的股东张国强,在 2024年 6月 6日提出临时提案建议变更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取消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 6,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 6月 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国强先生提交的《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暨增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除了上述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年 4月 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6月 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B-6 号楼 C 座七层 C701 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 6月 2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 6月 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 2024年 4月 27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6、议案 8、议案 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8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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