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3C Holdings Limited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29%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Izar Holding Co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 1%股权,合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志宇 崔登辉 王玉明 王嘉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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