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83083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子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科”),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00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山东齐鲁华信高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环保新材料”),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向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提供,由华信高科实缴其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3号)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39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人民币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26,873.2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99.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73.63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29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2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及其全资子公司高科环保新材料,本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华信高科提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信高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5.18元,因此,公司拟以5.30元/股的价格使用募集资金对华信高科增资1,060.00万元。其中新增华信高科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余86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华信高科原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2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1688号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文勇 4.经营范围:新型分子筛、汽车尾气催化剂、脱硫助剂、煤化工催化剂、偏铝酸钠(以上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化工科技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所属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全资二级子公司高科环保新材料、保荐机构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华信高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募投项目的使用。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施监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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