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徽 (508001): 关于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沪杭甬 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解除限售 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无。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4年6月21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共计194,726,908份,其中场内解除份额194,726,908份,不涉及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05,273,092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1.05%。本次战略配售解禁份额为194,726,908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8.95%,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4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前述流通份额均包括场外份额,场外份额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如有) (一)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2024年1-4月日均全程收费车流量31604辆,同比上升3.63%;通行费拆分收益25087.73万元,同比上升1.65%。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根据《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浙商沪杭甬REIT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的可供分配金额为45,396.04万元。 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8.72元/份,该投资者的2024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45,396.04万元/(8.72*50,000万份)=10.41%(2)投资人在2024年6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8.473元/份,该投资者的2024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45,396.04万元/(8.473*50,000万份)=10.72%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浙商证券沪杭甬杭徽高速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三)内部收益率(IRR)的说明 内部收益率(IRR)为使得投资基金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折现值等于买入成本的收益率。基金管理人测算的内部收益率基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假设投资者持有基金至到期,在未来现金流假设要素与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的假设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即各年净现金流分派情况与假设条件保持一致)。基于以上假设,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IRR测算情况如下:(1)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8.72元/份,测算的全周期IRR为5.296%。 (2)投资人在2024年6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8.473元/份,测算的全周期IRR为3.85%(不考虑历史分红)。 IRR的计算方式为: CF=CF/(1+IRR)t+CF/(1+IRR)t+CF/(1+IRR)t...+CF/(1+IRR)t 0 1 1 2 2 3 3 N N 其中CF为投资成本,即买入价格*基金总份额,CF为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0 N 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预测的每一年可供分配金额,t为计算的购买时点至每年N 年末的年化时间,以插值法计算获得IRR数值。 以上计算说明中的IRR系根据基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周期各年净现金流假设数据等假设条件,因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不代表未来可得的实际IRR。随着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投资者买入成本随之提高,投资者的内部收益率将相应(三)本基金不同于股票、债券或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的基金 本基金未来实际收益情况由所投资的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及扩募基础设施项目(如有)未来经营情况决定。本基金分派现金流非永续现金流,基金分派年限以所投资的底层基础设施项目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限,目前本基金初始投资的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收费期限最长至2031年12月25日,在所投资的基础资产收费权年限到期后,如本金在存续期间未进行扩募,本基金的净值将趋向于零。因此本基金净现金流分派率不代表投资者实际收益,每年分派的现金中包含了摊还的成本和收益。 (四)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原始权益人或者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卖出战略配售取得的基础设施基金份额,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若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事项有疑问,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tocke.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345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解除限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stocke.com.cn) 、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最新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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