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000610):国信证券关于西安旅游股改部分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旅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6年 2月 14日实施完毕。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西安旅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专项意见所依据的文件、资料、意见、口头证言、事实(包括通过西安旅游取得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其他当事人的有关材料)均由西安旅游提供。西安旅游已向本保荐人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专项意见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意见、口头证言、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改革方案要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获付 3.2股股份。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年 1月 10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 2月 14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中,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博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诺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先行代为垫付,为了解决股权分置改革时垫付对价问题,经 2007年 4月26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公司于 2007年 7月 4日实施了《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的实施解决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垫付对价的问题。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自然人贺军以“西安碑林雅富家具厅”名义购买西安旅游股票 5,100股,由于西安碑林雅富家具厅于 1994年变更为西安市碑林区雅富卡拉 OK歌舞厅,并于 2005年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使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自然人贺军无法行使所持股份的合法权益。2023年 4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确认自然人股东贺军所持股份权益。根据西安旅游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4年 5月 27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股东已通过司法裁决的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非流通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一)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 6月 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2%。 (三)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保荐人核查了《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提示性公告》《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经核查,西安旅游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并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西安旅游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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