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00015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5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4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446号国 际置地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人,代表股份 127,754,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5775%,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9,708,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045,35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4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人,代表股份18,045,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754,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754,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203,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693%;反对55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495,0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6.9505%;反对55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3.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078,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7.9054%;反对2,67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2.09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69,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5.1713%;反对2,67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754,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年度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审计机构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7,754,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999%;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45,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6,054,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8.6694%;反对1,69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3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45,4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0.5798%;反对1,69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于2024年5月18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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