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6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年 6月 6日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监事梁霏以通讯方式参会),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周仲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17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17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829,92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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