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20:10:39 中财网
原标题:丽江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 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中审众环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法规要求、公司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公司拟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众华会计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 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号 5幢 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8,278.9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5,825.2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0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062.18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涉及 2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立倩,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立倩、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毅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立倩、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毅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为9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专业、独立、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云南证监局发布的《云南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审众环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法规要求、公司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公司拟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中审众环、众华会计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审众环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确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招标结果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成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及披露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进行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结合公开招标结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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