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835368):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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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6月11日 20:40: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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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连城数控: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
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4-044
大连
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连城JLC3、850101
2、授予日:2024年5月16日
3、登记日:2024年6月7日
4、行权价格:24.77元/股
5、实际授予人数:116人
6、实际授予数量:82.70万份
7、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
1、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类别 | 获授数量
(万份) | 占预留授予总量
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
(共计116人) | 82.70 | 80.43% | 0.35% |
预留授予剩余数量 | 18.625 | 18.11% | 0.08% |
总计 | 101.325 | 98.54% | 0.43%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
注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且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注3:预留权益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否则作废失效。
注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2、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黎志欣(ZHIXINLI) | 核心员工 |
2 | 包祥亮 | 核心员工 |
3 | 毕长辉 | 核心员工 |
4 | 曹春风 | 核心员工 |
5 | 曹允波 | 核心员工 |
6 | 陈福俭 | 核心员工 |
7 | 陈伟 | 核心员工 |
8 | 程强强 | 核心员工 |
9 | 迟来勤 | 核心员工 |
10 | 丛培渊 | 核心员工 |
11 | 董士雷 | 核心员工 |
12 | 段世飞 | 核心员工 |
13 | 凡正浪 | 核心员工 |
14 | 方进 | 核心员工 |
15 | 付善任 | 核心员工 |
16 | 付雅婷 | 核心员工 |
17 | 傅绪飞 | 核心员工 |
18 | 高畅 | 核心员工 |
19 | 高东东 | 核心员工 |
20 | 高磊 | 核心员工 |
21 | 高立俭 | 核心员工 |
22 | 高世斌 | 核心员工 |
23 | 郭元猛 | 核心员工 |
24 | 韩兵兵 | 核心员工 |
25 | 韩业恒 | 核心员工 |
26 | 侯倩文 | 核心员工 |
27 | 华洪涛 | 核心员工 |
28 | 黄严 | 核心员工 |
29 | 解婉婷 | 核心员工 |
30 | 金立新 | 核心员工 |
31 | 金鹏 | 核心员工 |
32 | 金云鹏 | 核心员工 |
33 | 靳阳 | 核心员工 |
34 | 鞠修勇 | 核心员工 |
35 | 李冰 | 核心员工 |
36 | 李宸 | 核心员工 |
37 | 李浩铭 | 核心员工 |
38 | 李鹏 | 核心员工 |
39 | 李仁明 | 核心员工 |
40 | 李宇 | 核心员工 |
41 | 李雨晴 | 核心员工 |
42 | 李泽 | 核心员工 |
43 | 李占贤 | 核心员工 |
44 | 李子菲 | 核心员工 |
45 | 林美芬 | 核心员工 |
46 | 刘杰 | 核心员工 |
47 | 刘连贵 | 核心员工 |
48 | 刘洋 | 核心员工 |
49 | 刘哲 | 核心员工 |
50 | 骆晓晨 | 核心员工 |
51 | 吕红霞 | 核心员工 |
52 | 吕宁 | 核心员工 |
53 | 马金龙 | 核心员工 |
54 | 马明东 | 核心员工 |
55 | 马双双 | 核心员工 |
56 | 牟春辉 | 核心员工 |
57 | 缪登洲 | 核心员工 |
58 | 潘烨阳 | 核心员工 |
59 | 钱刚祥 | 核心员工 |
60 | 钱旭 | 核心员工 |
61 | 强恒存 | 核心员工 |
62 | 任湃 | 核心员工 |
63 | 沈丽娜 | 核心员工 |
64 | 寿晨曦 | 核心员工 |
65 | 宋杰 | 核心员工 |
66 | 宋明东 | 核心员工 |
67 | 孙胜华 | 核心员工 |
68 | 孙守堂 | 核心员工 |
69 | 汤淼 | 核心员工 |
70 | 陶旭刚 | 核心员工 |
71 | 田京波 | 核心员工 |
72 | 万润哲 | 核心员工 |
73 | 王浩 | 核心员工 |
74 | 王立鹏 | 核心员工 |
75 | 王鹏 | 核心员工 |
76 | 王庆宏 | 核心员工 |
77 | 王祥来 | 核心员工 |
78 | 王晓帅 | 核心员工 |
79 | 王英男 | 核心员工 |
80 | 王勇 | 核心员工 |
81 | 魏萍萍 | 核心员工 |
82 | 吴国伟 | 核心员工 |
83 | 吴平 | 核心员工 |
84 | 夏毅 | 核心员工 |
85 | 肖静波 | 核心员工 |
86 | 肖政 | 核心员工 |
87 | 徐慧 | 核心员工 |
88 | 徐玉宝 | 核心员工 |
89 | 宣荣卫 | 核心员工 |
90 | 杨鑫国 | 核心员工 |
91 | 杨洋 | 核心员工 |
92 | 仰涛 | 核心员工 |
93 | 衣振洲 | 核心员工 |
94 | 尹嘉琦 | 核心员工 |
95 | 尹剑书 | 核心员工 |
96 | 于艳菲 | 核心员工 |
97 | 于治涛 | 核心员工 |
98 | 余凯 | 核心员工 |
99 | 余强 | 核心员工 |
100 | 鱼科军 | 核心员工 |
101 | 袁黎平 | 核心员工 |
102 | 詹健 | 核心员工 |
103 | 张典一 | 核心员工 |
104 | 张亮 | 核心员工 |
105 | 张学强 | 核心员工 |
106 | 张学然 | 核心员工 |
107 | 张亚军 | 核心员工 |
108 | 张艳 | 核心员工 |
109 | 张振国 | 核心员工 |
110 | 赵兵 | 核心员工 |
111 | 赵萍 | 核心员工 |
112 | 赵妍 | 核心员工 |
113 | 郑丽晖 | 核心员工 |
114 | 郑秀明 | 核心员工 |
115 | 周洋 | 核心员工 |
116 | 朱漪敏 | 核心员工 |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存在差异。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正式申请登记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1.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期权总数量相应减少。
除前述情况外,本次申请股权登记的其他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情况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安排一致。
二、股票期权行权要求
(一)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股票期权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5、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6、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或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行权安排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100%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70% |
第一个行权期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
入不低于125.00亿元;
2.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12.50亿元。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
入不低于118.00亿元;
2.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11.20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
入不低于200.00亿元;
2.2023年-2025年三年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20.00亿元。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3年-2025年三年累计营业收
入不低于183.00亿元;
2.2023年-2025年三年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17.50亿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注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触发值(An)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 100% | 60% | 0% | |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行权条件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按照股票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5月16日,本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共计82.70万份,产生的激励成本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激励总成本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533.81 | 257.57 | 227.09 | 49.15 |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实际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授予日的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
注2:本次授予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期间的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登记确认书》。
大连
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