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增股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于2024年6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股,增持均价 16.95元,增持金额1,695,000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33%(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计算)。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汤同奎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汤同奎先生于 2024年 6月 6日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增持均价 16.95元,增持金额 1,695,000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33%(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汤同奎先生表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属个人行为,所购股份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锁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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