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30139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1日 22:55:41 中财网
原标题:经纬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000,00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 6月 18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 6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6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6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龙舟路 6号炬华智慧产业园 2幢 6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温晴
咨询电话:0571-88697922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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