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83350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6月 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 5月 31日以电话和网络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浩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上披露的《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8、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办理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章程的变更; 9、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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