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公司拟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4-07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双方尚未就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签订合同,具体合作项目的合同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具体内容“六、其他相关说明”。 4、本协议所涉具体合作项目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双方合作概述 1、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在充分整合技术和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公司与开创电气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加强产业链协同,在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等相关业务中进行积极合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MA28D81151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1158号 法定代表人:吴宁 经营范围:电动工具及配件、五金工具、注塑类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以上经营范围涉及重要工业产品生产的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和销售;家用电器、电动工具、风动工具和手动工具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吴宁 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创电气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三年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开创电气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开创电气是国内电动工具领域的上市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创电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欣旺达与开创电气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双方: 甲方: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与默契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合作创新、共享共赢及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宗旨。 (2)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4)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能够团队优势互补,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优率、降低综合成本、改善提升相关产品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战略合作内容及范围: (1)双方战略合作的范围:双方作为上市公司,合作项目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公司层面,以各分(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交易,也作为战略合作范围之内; (2)双方将建立全面、长期、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在产品和市场方面的紧密合作,打造适合双方的商务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甲方现有客户结构的保护及认可; (3)双方将加强供应链的协同,以增强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4)双方将成立相应围绕质量管控、技术等领域的联合工作小组,定期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提升质量及效率,降低市场售服率,以达到降本及提升竞争力的目标; (5)甲方将在未来的相关业务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6)甲方使用乙方电芯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全极耳产品),可以利用乙方在行业内的质量及品牌口碑进行推广; (7)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将积极推动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全极耳产品)的创新发展,对新产品开展联合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4、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生效日之前各自已经拥有的背景技术及知识产权仍归各方所有,不因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而改变。 5、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文件,涉及到具体的内容,可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约定事项与具体实施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实施合同为准。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3)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本协议双方各执二份,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4)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会在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应不受影响。 (5)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十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7)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次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对象开创电气为国内电动工具领域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工具创新,在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方面,双方作为各自所在领域的优势企业,双方开展合作旨在加强供应链协同,充分整合双方技术、资源优势,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同时,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锂电池产品的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且涉及的具体事项尚未实施,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如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开创电气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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