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材料设备ETF (159558): 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7:16:02 中财网

原标题:半导体材料设备ETF : 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4年6月18日
公告日期:2024年6月13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基金概览 ...................................................................................................... 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6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8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2
七、基金财务状况 .............................................................................................. 12
八、基金投资组合 .............................................................................................. 13
九、重大事件揭示 .............................................................................................. 17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17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17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18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18
附件1:一级交易商 ........................................................................................... 19
附件2:基金合同摘要 ....................................................................................... 36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报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详细阅读 2024 年 3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上的《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税收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主要集中于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公司的集中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部分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标的指数发布时间较短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2、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较低的申购/赎回份额上限的风险、沪市成份证券申赎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3、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存托凭证等)的特有风险;4、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本基金现行适用的清算交收和申赎处理规则,当日竞价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赎回;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竞价卖出,次一交易日可以赎回。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关于ETF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的更新,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清楚了解相关规则流程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及业务规则已经认可。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二、基金概览
(一)基金名称与基金代码
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代码:159558
2.基金简称: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ETF
3.场内简称:半导体材料设备ETF
(二)基金份额总额:
2024年6月11日,本基金总份额215,854,641.00份。

(三)基金份额净值:
2024年6月1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29元。

(四)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15,854,641.00份。

(五)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上市交易日期:2024年6月18日。

(七)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八)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十)上市推荐人:无。

(十一)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如下:
序号一级交易商序号一级交易商
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3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3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5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2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26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交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网下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无。

8.验资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24年3月4日起公开募集,截至2024年6月3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15,846,000.00元人民币,有效净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折份额金额为 8,641.00元人民币,共计215,854,641.00元人民币。本基金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6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基金份额0.00份,占基金份额总量的0.0000%。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于2024年6月6日正式生效,该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15,854,641.00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三)日常申购、赎回情况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开放日:2024年6月18日。

(四)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4】452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4年6月18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半导体材料设备ETF,基金代码:159558。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5.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15,854,641.00份。

6.基金净值的披露: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将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基金份额净值传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每个估值日的下一个工作日通过行情系统揭示。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4年6月11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296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66,554.51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4年6月11日,本基金总份额215,854,641.00份,全部为上市交易份额。其中机构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为 117,602,940.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 54.48%;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为98,251,701.00份,占本次上市交易基金份额比例为45.52%。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11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份)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1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 元科新 29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5,001,020.0020.85%
2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德先 锋 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500,680.0012.74%
3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德先 锋 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500,680.0012.74%
4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 元元定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000,437.006.95%
5吴益栋1,001,058.000.46%
6俞姣1,001,029.000.46%
7彭交云1,000,126.000.46%
8詹泽森1,000,087.000.46%
9姚嘉远1,000,087.000.46%
10黄俊1,000,087.000.46%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3.总经理:刘晓艳;执行总经理:吴欣荣
4.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6.设立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1]4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440000727878666D
8.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22.65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6514%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22.6514%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1010%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7.5505%
珠海祺荣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87%
珠海祺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205%
珠海祺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09%
珠海聚莱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58%
珠海聚宁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96%
珠海聚弘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8%
总 计100%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与人员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并且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公司设置并适时调整内部组织架构。

目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主要分为投资条线、市场条线、基础设施条线和投资顾问条线。

其中,投资条线包括主动权益板块、指数投资板块、量化投资板块、固定收益板块、国际投资板块、多资产投资板块、FOF投资板块、另类投资板块,各业务板块下设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按各自专业分工开展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市场条线包括零售服务板块、一般机构板块、养老金板块和海外机构板块,各业务板块下设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按各自所服务的客户群体开展营销推广和客户服务等工作。基础设施条线包括金融科技板块、合规与风控板块、数据治理与服务板块、发展研究板块、产品与发展板块、基金运营板块和公司运营板块,各业务板块下设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金融科技、合规与风控、数据治理与服务、发展研究、产品研究与宣传策划、基金核算与登记结算、财务行政与人力党群等工作。投资顾问条线下设相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投资顾问业务。

年3月底,公司硕士及以上人数占全体员工人数比例超过80%,形成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11.信息披露负责人:王玉
电话:020-85102688
12.基金管理业务介绍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3,244.2万元人民币。易方达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多资产投资、国际投资、FOF投资、另类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13.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栩先生,金融硕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李栩历任基金经理及现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基金如下:

历任基金经理的基金任职时间离任时间
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 ETF2022-11-26-
易方达中证沪港深 500ETF2022-12-03-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 ETF2023-05-31-
易方达中证 2000ETF2023-09-13-
易方达中证生物科技主题 ETF联接发起式2023-09-19-
易方达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 ETF2023-09-20-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 ETF联接发起式2023-09-21-
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 ETF联接发起式2023-09-26-
易方达中证沪港深 500ETF联接发起式2024-01-04-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 ETF2024-01-10-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芯片指数发起式2024-01-31-
易方达国证新能源电池 ETF2024-01-31-
易方达中证 A50ETF2024-04-03-
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 ETF2024-06-06-


现任基金经理助理的基金 
易方达中证军工 ETF易方达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 ETF联接发起式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 50(QDII-ETF)易方达国证新能源电池 ETF联接发起式
易方达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LOF)易方达中证 A50ETF联接发起式
易方达中证军工指数(LOF)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基金托管部门临时负责人:顾林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1075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1018只,QDII基金5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REITs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上市推荐人:无。

(四)一级交易商
一级交易商内容见附件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一级交易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飘飘
联系人:赵雅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2。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本报告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资产本报告期末(2024年6月11日;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货币资金207,016,197.58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3,490,790.04
其中:股票投资23,490,790.04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94,151.10
资产总计230,601,138.72
负债和净资产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14,105,521.69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14,746.05
应付托管费2,949.21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4,240.96
负债合计14,127,457.91
净资产: 
实收基金215,854,641.00
未分配利润619,039.81
净资产合计216,473,680.8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30,601,138.72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4年6月11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权益投资23,490,790.0410.19
 其中:股票23,490,790.0410.19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07,016,197.5889.77
7其他资产94,151.100.04
8合计230,601,138.72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C制造业22,744,320.8210.51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1,411.220.15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415,058.000.19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23,490,790.0410.85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002371北方华创15,7005,130,917.002.37
2688012中微公司21,4233,169,747.081.46
3688126沪硅产业81,3551,191,037.200.55
4000100TCL科技229,9001,027,653.000.47
5688072拓荆科技6,868993,112.800.46
6688120华海清科4,707941,305.860.43
7300054鼎龙股份37,000878,010.000.41
8300346南大光电26,800867,516.000.40
9002409雅克科技14,100861,510.000.40
10605358立昂微24,900621,255.000.29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曾受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的处罚。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上述主体所发行的证券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主体所发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主体外,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9,163.06
7待摊费用84,988.04
8其他-
9合计94,151.1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2024年6月11日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发售后至本报告公告前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无上市推荐人。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二)《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易方达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一级交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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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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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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