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300087):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7:20:33 中财网
原标题:荃银高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3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同意公司以 2023年 12月 31日已发行总股本 947,331,7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94,733,175.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派发红股。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47,331,751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不存在已回购股份),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
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元;持股
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6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6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4年 6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51-65355175;
传真电话:0551-653202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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