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6月 28日(星期五)15:00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6月 28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 6月2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6月 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6月 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6月 2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6月 2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6月 2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 1-3采用累积投票制。提案 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本次股东大会应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 4、提案 6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提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 6月 26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博思大厦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7664003 联系人:刘春贤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号 邮政编码:350108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附件二: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25。 2、投票简称:博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4-7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6月 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6月 28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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