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至纯科技(60369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8:21:40 中财网
原标题:至纯科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半导体”)。

本次担保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至微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37,558.75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微半导体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70,319.4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4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85.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81.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3.50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调剂范围为公司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近日,本次因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系统集成、至微半导体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37,558.75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微半导体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70,319.4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252,146.11 万元负债合计
 净资产
168,612.30万元净利润
上述数据为 2023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53,14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284,040.39万元负债合计
 净资产
41,840.54万元净利润
上述数据为 2023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58)。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250,210.52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16%。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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