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8:25:59 中财网
原标题:恒勃股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4名,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2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16%;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人数共计 2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98,03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87%。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198,03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5.0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694,03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5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6月 17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恒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880,000股,并于 2023年 6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3,38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9,740,74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1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23,639,25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87%。

2023年 12月 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342,70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3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18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2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38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78,39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83%;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4,981,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1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5,198,0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为 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为 898,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 6月 16日锁定期届满并于 2024年 6月 1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名,分别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型
1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启鸿投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2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控 股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3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控 股 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4宁波明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股份限售承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2023年 6月 16日) 起 12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股东严格履 行了承诺。
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股份减持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 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 本企业拟减持所持 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 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 备等程序。 本承诺函出具后, 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 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 规定,本企业承诺按照 该等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股东严格履 行了承诺。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 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 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 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 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 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 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 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 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 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 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 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宁波明序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限售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恒勃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自 2020年 12月 30日 起 36个月内且自恒勃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2023年 6月 16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股东严格履 行了承诺。
  日)起 12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恒勃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本企业 持有的恒勃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 
宁波明序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 份的,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 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 本企业拟减持所持 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 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 备等程序。 本承诺函出具后, 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 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 规定,本企业承诺按照 该等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 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股东严格履 行了承诺。
  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 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 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 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 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 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 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 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 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 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农业 银行-中信建投股管 家恒勃控股 1号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及中信建投证券- 农业银行中信建投 股管家恒勃控股 2号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 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3.47%,即898,036股, 最终获配金额为 32,023,963.76元。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 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股东严格履 行了承诺。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6月16日)起开始计 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与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有关的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股东是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是否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6月 1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198,03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5.0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694,03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5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4名,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2名,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为 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 (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通数量(股)备注
1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650,000630,000126,000注 1 注 2
2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控 股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642,176642,176642,176 
3中信建投证券-农业银行255,860255,860255,860 
 中信建投股管家恒勃控 股 2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4宁波明序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3,670,0003,670,0003,670,000 
合计5,218,0365,198,0364,694,036  
注 1:启鸿投资合伙人梁晶晶承诺: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 6月 16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启鸿投资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启鸿投资出资额。因此将其通过启鸿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2.00万股股份锁定至 2026年 6月 16日。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 2:2019年 12月,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启鸿投资)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根据相关《股权激励计划》,锁定期届满五年内,激励对象每年通过持股平台减持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其中任一年度中激励对象实际减持数量未达到上述额度的,差额部分可以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综上,启鸿投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26,000股[(650,000-20,000)*20%]。

注 3: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 例增加(股)减少(股)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股78,398,03675.83%05,198,03673,200,00070.81%
其中:高管锁00.00%0000.00%
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77,500,00074.97%04,300,00073,200,00070.81%
首发后可出借 限售股898,0360.87%0898,03600.00%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24,981,96424.17%5,198,036030,180,00029.19%
三、总股本103,380,000100.00%5,198,0365,198,036103,380,0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则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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