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泰(00121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05.83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15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9月采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9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6,786.62万元,扣除保荐机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8,784.71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不含税保荐费用 94.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8,001.9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池州分行下属东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略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金额投入募投项目建设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对募投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了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或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05.83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具备结项条件的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05.83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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