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科技(300231):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9:50:59 中财网
原标题:银信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林静颖女士、张懿哲女士、孙艳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郝振平先生、周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郝振平先生、周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投票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静颖,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2007年 7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200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林静颖女士于2010年至2015年曾就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高级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银信科技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银信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静颖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30,420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立雄先生之外甥女。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懿哲,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吉林工学院,获学士学位;201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EMBA硕士学位。张懿哲女士2002年1月至2012年5月曾就职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任EMBA项目教务总监;2012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银信科技运营商事业部总经理、西南区总经理、销售总监、总裁;自2021年6月至今任银信科技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懿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艳宁,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2010年毕业于南京海军指挥学院,获学士学位;孙艳宁女士2010年10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市场管理部经理;2020年9月至2024年5月,就职于北京奥星贝斯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业务运营管理专家;2024年5月至今,任职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艳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郝振平,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1982年1月获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获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2年1月获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

1993年9月至1995年2月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博士后。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富布莱特项目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审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兼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振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华,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成律所事务所合伙人。2000年7月获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2011年7月获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8年7月,任职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讲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任职于北京义会嘉置业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2012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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